江环任〔2019〕7号
关于刘国雄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各市(区)分局、局机关各科室、直属各事业单位:
经局党组研究,决定:
刘国雄同志任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科长,试用期一年。
马慧莹同志任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财务与审计科科长,试用期一年。
龚湘洲同志任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督二科(综合执法支队)科长,试用期一年。
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。
江门市生态环境局
2019年4月24日